2017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并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2亿元。目的是推进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年认定20家,2019年认定45家,2020年认定31家。
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广东农垦湛江垦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广东农垦湛江垦区地处祖国大陆最南端的雷州半岛,现有土地面积172万亩,资产总量100多亿元,主营业收入超100亿元,利税超5亿元,已发展成为一、二、三产业均具规模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广东农垦湛江垦区主要从事糖蔗、剑麻、水果、橡胶、林木、生猪、奶牛、肉牛等产业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垦区位于亚热带区域,光、热、水资源丰富,土地集中连片,得天独厚的战略位置,优良的开发条件,逐步建立了蔗糖、剑麻、畜牧、水果、橡胶、林业、茶叶七大生产基地,为湛江农垦经济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好保证。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黑龙江省五常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黑龙江省五常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依托优势特色水稻产业,实现“稻米观光、稻米体验、稻米加工、稻米品鉴、稻米营销”全产业链开发,园内水稻种植年播种面积达30万亩以上,总产量6亿斤,全部实现自动化、精准化、标准化、生态化。通过多种稻米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出“五常大米”品牌,多次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
同时园区内各类畜禽养殖专业户达2.3万户,养殖大户961个,牧业生产小区70个;组建农机合作社15个,农机协会68个,新购置农机具2013台(套),五常市农机保有量达4.9万台(套)。蔬菜、药材和食用菌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不断攀升,农业总产值实现近百亿元。
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位于杨凌示范区西北部,主要包括五泉镇、大寨乡、揉谷乡及杨村乡的一部分,规划总面积83000亩。由现代农业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现代农业企业孵化园、种苗产业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科技探索园、农产品加工园和物流园等八个园区组成,主要进行现代农业新技术创新、示范与推广,以苗木花卉、设施农业、小麦良种繁育、畜牧养殖、果树栽培等产业发展为重点,形成奶畜、果林、蔬菜、花卉、食用菌、良种、农产品加工和观光旅游等八大产业,使园区成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物展示平台,成为农业高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样板,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与示范效应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农业园区。
2002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创建新疆昌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的总体布局分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示范区以昌吉州为主,辐射区以天山北坡为重点,辐射南北疆各地。总规划面积49.8万亩,其中核心区3.6万亩(集体土地和部分国有土地),示范区46.2万亩(国有土地)。实现年总值10亿元,完成出口创汇200万美元。园区发展理念建设新疆现代农业的绿色“硅谷” 发展思路,以新疆特色产业制种、棉花、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畜牧、农产品加工、特色旅游等为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建成集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的农业现代化基地。
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陵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创建范围为英州、光坡、椰林、本号、隆广、提蒙等6个乡镇,总面积725.06平方公里,以陵水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核心基地。农业园以绿色种植基地规模化、农产品加工精深化、生产过程绿色化、产业要素集聚化“四化”建设为抓手,乡村振兴立足圣女果和芒果规模化绿色种植,打造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绿色农业产业集群,集科技研发、生产加工、交易展示、观光休闲于一体的示范区,全国的冬季精品菜园、热带特色果园和旅游观光乐园。
已建成农业科技创新孵化管理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农技培训中心、热带设施农业技术展示中心及新加坡垂直旋转耕种系统,荷兰智慧植物工厂,与农业科研院所建立了院企紧密合作关系。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集成应用,使亩均产量超出一般产量的2~3倍,亩均收入达10万元以上。力争在三年内绿萝花卉生产能占有全国绿萝花卉市场50%以上份额,并打造全国知名优质樱桃番茄(圣女果)产业基地,创建中国热带地区综合性农业产业示范基地。
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贺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贺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34.2万亩,覆盖贺兰县4个乡(镇)36个行政村,涉及农户2.48万户8.72万人。产业园按照“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电商物流、科技研发、综合服务”五个功能区布局实施,涉及优质粮、蔬菜、草畜(奶产业)三大产业,是贺兰县现代农业核心区域。
贺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新了“土地入股+二次分红”的分享增收、“基地+标准+品牌”的溢价增收、“规模种养+休闲观光”的拓展增收、“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生产等模式,形成以德胜农产品加工区为核心的深加工企业81家,以“设施农业+休闲观光”“田园风光+度假庄园”等农旅结合、农教结合的休闲农业观光基地73家,以“互联网+”电商销售平台31个,另建有蔬菜种植基地20万亩,水稻规模种植面积6万亩。2019年实现农业产值23亿元,加工业产值72亿元以上,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达2.6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3%。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泡菜建设多样基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建设泡菜原料新品种繁育试种基地、泡菜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泡菜农耕文化体验基地。2018年,园内蔬菜种植面积达16万亩,新增7家省级龙头企业,主导产业集中度达78%,年加工泡菜原料170万吨,占全国泡菜市场份额的1/3。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河南省正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河南省正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在17万亩耕地上种植优质花生16.6万亩,带动全县种植花生 170多万亩,辐射周边市县种植花生近1000 万亩。产业园相继引进“君乐宝”“鲁花”两个龙头企业,以及花生天地、正花食品、正味粮油、维维粮油等以花生油、休闲食品、花生饮料、花生蛋白、花生保健食品为主的深加工企业,形成了龙头带动、品牌集中、品类齐全的加工体系。园内花生加工企业达到30家,花生机械生产企业 38 家,君乐宝乳业延伸产业链,建成了4000多亩的乐源观光牧场。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湖北省潜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已建成标准化虾稻基地70多万亩。湖北省潜江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坚持“好水好虾好稻”理念,通过政府引导、园区创建、市场主导、农民参与,建成标准化虾稻基地 70 多万亩。13个万亩连片基地和65个千亩以上基地,“虾稻共作”模式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小粮仓、小银行、小水库和小肥厂”的“四小”典范,种稻养虾相得益彰。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江西省信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信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以纽贺尔、佛罗斯特、娜佛里那、华盛顿脐橙等品种为主,由信丰农夫山泉脐橙种植基地与信丰农夫山泉脐橙5279亩生产基地为核心,形成了安西、大阿、西牛、同益、大塘埠等五大万亩果业基地,成立了县乡果农协会,全县共有果业面积22万亩,产量6万吨。
以脐橙采摘、工厂参观、文化博览、科技体验、研学教育、集散服务为主导功能,依托景区内工厂生产线、中国赣南脐橙博览馆、玻璃温室、脐橙种植基地等景点,已将产业园打造成了集“种植、生产、研究、体验”于一体的农工旅三产融合型4A景区,成为信丰县旅游产业新地标,赣南脐橙产业及文化新代表,农夫山泉集团旅游版图开拓新标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推动加快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现就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政策任务资金,聚焦主导产业,整体衔接推进,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利益联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加快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00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乡村产业形态更高级、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通过优化整合实施,切实提高政策项目的影响力、带动力,将其打造成为推动农业产业振兴的标杆项目、核心抓手。
各地应立足优势和资源禀赋,瞄准农业全产业链开发,明确发展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培育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立足县域,以规模种养为基础,推进“生产+加工+科技”一体化发展,集聚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创新科技集成和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要立足省域,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农业产业强镇要立足乡镇,发挥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聚焦一个农业主导产业,推动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发展,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乡村产业融合综合体。
各地应按照主导产业优势突出、产业基础条件较好、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辐射带动受益面较广、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政策支持措施有力的原则,精心谋划做好项目设计和申报工作。鼓励各地申报以粮食、肉牛和种业为主导产业的项目。申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11号)相关要求执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应布局在县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7号)相关要求执行。所选产业应是省级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已列入省级“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优先支持范围。主导产业省内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00亿元及以上,新疆、西藏可放宽至50亿元。全省范围内应有多家从事主导产业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申报农业产业强镇,总体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5号)相关要求执行。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新疆、西藏及其它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每个县年度推荐农业产业强镇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不得列入推荐范围。
项目所选产业应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不得笼统按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对批准创建或建设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分年分类给予奖补支持。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资金主要支持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物流设施建设,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新基建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
(三)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中央财政集中资金引导,有效带动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促进市场投资主体和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可结合实际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各地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不能撒胡椒面,不搞平均分配,避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大量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涉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布局区域有重合的,原则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叠加投资比例累积不超过20%。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建立由分管省领导亲自抓,省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负责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相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计划财务、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及相关业务处室联合组成项目推进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下达的申报指标进行统筹设计,明确主导产业、建设布局和投资安排,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投入政策、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经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会或常务会研究并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联合省级财政部门统一行文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并同步做好竞争性项目答辩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省应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分别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各1套,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乡村产业发展司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同步发送邮件至),超期不予受理。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应由各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深入研究、自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