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杏鑫娱乐 产品中心
咨询热线:

020-88888888

联系杏鑫娱乐CONTACT

login_杏鑫平台_杏鑫共创美好未来
邮箱:502js.com
手机:13899999999
电话:020-8888888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18:35 点击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利润分配以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41,298.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038,849.0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28,287,043.1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30,081,835.82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以未经审计的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依据,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00,000.00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测算,公司存量及经营流入资金可保障本次现金分红,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本次现金分红后,预计公司未来仍将产生稳定现金流,能够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以回报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侯安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安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该预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非独立董事姜虎林先生、独立董事张宜生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虎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经营、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基于高效、便利原则,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定了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时,为保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利润分配有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