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阿阿胶,证券代码:000423)于 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09万元–31,6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0%–1608%。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